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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售房 西安4家房产公司被罚371万元
2020-04-15 10:12:30
文章来源
中新经纬

  因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售房,市住建局近日对感恩时代广场等4家开发商共计处罚371万元。

  西安华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峰公司)在2014~2017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感恩时代广场项目1号楼房屋120套。对此违法销售行为,该局做出罚款人民币128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华峰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办理了上述楼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陕西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创鑫公司)在2016~2017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世融嘉境(世茂都)项目23号楼房屋87套。对此违法销售行为,该局做出罚款人民币36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创鑫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办理了上述楼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简称二公司)在2012~2016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首秀二期项目2号楼房屋365套。对此违法销售行为,二公司已缴纳罚款72万元,并办理了上述楼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西安唐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唐悦公司)在2016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中建商务广场项目6号、7号、8号楼房屋537套。对此违法销售行为,该局做出罚款人民币135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唐悦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办理了上述楼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责任编辑:陈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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