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与实体经济齐头并进 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2020-08-19 10:05:28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199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诞生。至今,中国资本市场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无论是创业板还是中小板,深圳都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截至目前,A股上市的深圳本土企业达315家。

  

  一直以来,深圳优质的营商环境、宽容的创业氛围,给众多民营企业生根、发芽提供了丰沃的土壤。与此同时,深圳金融业的持续发展,也给实体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了充足的养分。目前,深圳已经成为北京、上海之外的全国第三大金融中心,2020年上半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6%。

  

  然而,在深圳金融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领域的金融风险也有所暴露,更有舆论认为深圳金融的繁荣是楼价节节攀升和实体产业逃离的背后推手。监管和服务、创新和风险之间的分寸如何拿捏?如何处理好金融与实体相互依存的关系?

  

  对此,证券时报常务副总编辑周一专访了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何杰表示,深圳拥有完整的金融生态体系和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监管及业界要寻求创新、发展与稳定的动态平衡,共同促进金融业良性发展。此外,深圳楼市上涨更多取决于供求关系,与金融业发展并无必然联系。

  

  深圳金融:“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

  

  周一: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成立30周年,您如何看待深圳金融在中国资本市场和深圳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和作用?

  

  何杰:经过多年的发展,深圳在中国内地三大金融中心的地位基本确定,仅次于北京、上海。2020年上半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6.2%,税收占比约四分之一,是深圳的支柱型产业之一。在2020年3月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中,深圳位列第11名。在银行、证券、保险等细分行业中,证券业发展最为突出,全国十大证券公司中深圳有3家,全国公募基金20强中深圳有6家,创投企业20强深圳有5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数量,深圳位居全国第二。

  

  此外,深圳还是亚太地区重要的金融科技中心,拥有一批领先的金融科技企业和金融科技系统性重要基础设施;编制了全国第一个金融科技指数,跟踪该指数的LOF基金已在交易所成功挂牌交易;金融科技的人才培育也初见成效,联合港澳金管局推行“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编写了一套金融科技师培训教材;深港澳金融科技联盟也已落地深圳。在最新一期GFCI“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排名以及浙江大学AIF“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排名中,深圳均位列全球第6名。

  

  以深交所为依托,深圳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初见成效,上市公司数量与上海并驾齐驱。值得一提的是,多年以来,深圳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土企业数量和增速均位列全国第一,这也从侧面反映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

  

  周一:深圳金融业在中国资本市场诞生的30年间,取得了相当瞩目的成绩,您认为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哪些不足?

  

  何杰:尽管深圳金融业在国内第三的地位非常稳固,但与北京、上海相比,深圳金融业在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总部机构、金融资源聚集等方面的差距较为明显。形象地说,北京、上海是金融业第一梯队,深圳是国内的“1.5梯队”。如,北京、上海的金融业增加值均为深圳的1.7倍左右,存款余额分别为深圳的2倍、1.6倍左右,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远高于深圳。

  

  此外,深圳金融的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和北京、上海相比也有很大差距。如,深圳没有外国领事馆、国际组织相对较少,外籍人士占常住人口比重仅0.2%左右,低于北京的1%和上海的0.73%;全国41家外资法人银行中深圳仅有5家,约为上海的1/4、北京的1/2。在国家金融业新一轮对外开放中,更多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仍选择落地北京、上海。

  

  最后,在金融人才方面,我们近些年正在大力补齐短板。深圳市区两级均制定了金融人才扶持政策,同步推动相关认证和奖励,成效不错。以CFA(特许注册金融分析师)为例,福田区率先发布政策明确,只要拿到CFA证书并且工作两年以上,就能获得一万元奖励,最近福田区政策已修订为奖励3万元,市里也可同步奖励1万元。深圳CFA协会,在不到两年时间里,从300人发展到现在的1000人,CFA人才增速是亚太地区最快的,但是从绝对数来看,仍然只有北京的1/2,上海的1/3,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十四五规划:“将深圳打造为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周一:据了解,深圳金融局正在编制深圳“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能否介绍下其中的重要内容和亮点?

  

  何杰:目前深圳“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已经有了初步的框架,主要目标是:在着力构建金融安全区的前提下,持续推进“金融+”战略(即金融为各产业赋能),主要包括金融+实体、金融+科技、金融+环境、金融+社会、金融+文化、金融+供应链等等。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着力打造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全球金融科技中心以及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

  

  在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方面,为有效落实先行示范区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的定位,我们一直推动以金融手段来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目前深圳在这方面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下一步,要推动组建涵盖政商学界的联盟,形成政府推动、公益界组织、学界建言、业界践行的良好生态;探索和鼓励金融科技与ESG的融合,以科技手段促进可持续发展;深化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把深圳打造为可持续金融高地。

  

  金融监管:“P2P不是好的金融创新”

  

  周一:过去几年,深圳在金融创新方面展现出开放、包容的态度,但随着P2P、私募基金的相继爆雷潮,让监管和投资者都付出了较大代价,您如何看待此事?

  

  何杰:深圳是最早实施商事登记改革的城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由于前置审批的放开,加之事中事后监管主体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等因素,行业违规乱象频发,积累了较多风险隐患。尤其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许多风险窟窿难以掩盖,导致了P2P行业的“爆雷潮”。应该说,这引起了我们对金融创新、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的全面反思。

  

  我认为,这些问题至少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第一,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相伴而生,创新不会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金融业是个以钱生钱的行业,加之其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天然具备风险性、脆弱性和破坏性,而几乎所有的金融创新都具有加杠杆的特征,均是把今天或当下不能用的资金变成了可获利的资产,在提高资金效率的同时放大了金融杠杆,增加了金融业务的复杂性、隐蔽性、传染性和风险性。第二,好的金融创新应做到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及模式可持续的有机统一,三者不可或缺。 我们回过头看P2P,其“秒批”的确提高了效率,但P2P的借贷利率很高,如果将服务费、催收费、运营成本等考虑在内,以内部收益率计算的实际成本相当惊人;P2P机构普遍缺乏风险缓释机制,极易出现流动性衰竭等问题,模式不可持续。第三,金融创新应当引入道德因素考量。还是以P2P为例,有人提出有近20家P2P平台在海外上市,说明其在商业模式上是成功的。但如果引入道德因素去考量,得出的结论可能就大不相同。“成功”的P2P机构多从事消费贷、信用卡分期、汽车贷等,其借款主体大多是缺乏风险意识和还款能力的年轻人,出借人主要是要求刚兑的低风险客户群体,鼓励不恰当群体的过度消费,从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人性中的“恶”,滋生大量逾期不还、以贷养贷、“以卡养卡”等行为。有媒体披露“90后”平均负债高达收入的19倍;央行数据显示,2020年1季度末,逾期半年以上的信用卡余额已达人民币919亿元,而2010年末仅有77亿元。

  

  周一:一方面要鼓励创新,另一方面也把控风险,您如何看待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之间的平衡关系?

  

  何杰:我一直认为,金融业是个必须严监管的行业,以便利化为方向的商事登记改革不适合金融业。监管和业界都需要主动平衡好创新、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三者的动态平衡。业界在创新的同时,要主动接受监管,积极发展合规科技,提升信息透明度、降低复杂性,避免创新过度或失控,造成系统性风险。监管要统筹考虑监管方式、监管力度、业界发展及创新需求,在监管跟不上时,要对市场创新保持审慎,尤其是及时对于花样翻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金融伪创新”(如ICO、炒币、炒鞋等)进行清理规范,加强科技治理;并通过数字化、科技化等手段武装监管,大力发展监测科技。对于深圳金融局而言,除了继续推进P2P、私募基金的良性退出和风险处置外,还要推进“7+4”类地方金融行业的清理规范工作,完善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机制,尤其是按照穿透性原则,对地方类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保持关注;借鉴上市公司董秘制度,探索建立联络员机制;监管要“长牙齿”,依法对地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提升监管震慑力;积极探索介入街道,以“民生微实事”等项目为抓手,推进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避免“附教育于培育”,不能出现“收益说过头、而风险一笔带过”的情形。同时,深圳将制定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并加强地方监管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动协作。

  

  深圳证券业:“深圳证券业依然处在全国第一梯队”

  

  周一:前段时间网上出现深圳证券业“失速”的言论,并指出2019年深圳证券公司营收规模在全国前十的仅有一家,远被北京上海超越,您怎么看待深圳证券业近年的发展情况?

  

  何杰:在我看来,网上的文章观点有所偏颇,援引的数据也不够准确。从机构数量看,截至2020年6月底,深圳共有证券公司23家,超过北京(18家),仅次于上海(26家),自2015年以来稳居全国第二。在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全国仅10家证券公司获最高级别AA评级,其中深圳占4家,北京上海均为2家。从“硬指标”来看,2020年6月底,深圳证券公司总资产2.0万亿元,上半年证券公司营业收入511亿元,均位列全国第一;深圳证券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也连续多年稳居全国前两名。从IPO储备项目看,目前全国在审企业700余家,其中深圳证券公司储备160余家,高于北京和上海。

  

  总体来看,深圳证券业无疑是全国第一梯队,但近年来证券业发展的确有需要反思的问题。比如,除中信证券以外的头部券商发展相对缓慢;证券业创新业务相对滞后、缺乏国际化布局等。同时,我们也关注到网络文章中提到深圳对于证券业不够重视的问题,其中夹杂了历史情绪的成分。如曾盛极一时的大鹏证券、大唐证券、南方证券因未坚守底线而最终走向破产,认为深圳市过于市场化、“见死不救”,后续如联合证券、中投证券等深圳证券公司被并购事件,也让市场产生深圳市政府对证券行业不够重视的印象。我想表达的观点是,深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对于证券业的发展是一贯重视和支持的,未来深圳也会努力推动券商通过各种方式做大做强,支持中小券商往精品券商的方向发展。

  

  金融业与房价和实体经济:“金融和实体经济齐头并进”

  

  周一:网上有评价说,深圳金融业近十年急剧发展,但与此同时,实体产业节节后退、楼价却节节攀升,有不少人将矛头指向了深圳居高不下的杠杆率,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何杰:楼市价格受供求关系、人口流动、货币政策、居民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而且我认为供求关系才是决定性因素,在此不做展开讨论,我想重点就“金融业是否过度繁荣”进行简要回应,至少有三组数据可以说明金融并未过度繁荣并挤出实体经济。

  

  一是四个一线城市金融业增加值比较。2019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3667亿元,较2009年1110亿元增加了2.3倍,同期北京是3.1倍、上海2.7倍,广州2.7倍,在四个一线城市中增幅最小。

  

  二是金融业增加值与制造业发展情况比较。近十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1.09%,同期第二产业的年均增速为9.12%,金融业增加值增速与第二产业增速基本匹配。2019年末,深圳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分别为39%、60.4%,第二产业占比在四个一线城市中是最高的。从另一个数据也可以一见端倪,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4.2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9.11%,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7个百分点,金融业为实体经济注入了活水和动力。

  

  三是以实体企业为代表的上市公司数据。2019年末,深圳A股上市公司数量299家,比2009年的108家增长了1.77倍,同期北京增长1.6倍(132家上升为344家)、上海增长1.02倍(146家上升为304家),深圳上市公司的增幅位居第一,而且新增的A股上市公司中近90%为民营企业,这也间接表明了深圳民营经济实力雄厚、市场活跃。

  

  创业板改革:“有利于将深圳打造为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周一:您曾经参与过创业板的设计,也见证了创业板这十年的发展,您如何评价创业板这十年的发展?

  

  何杰:创业板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推出的,应该说这表明了国家对资本市场认识的重大转变:资本市场不仅是危机的本身,也要成为危机的解决者,不能让资本市场丧失最基本的融资功能。创业板跟其他板块不一样,其更重要的使命在于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就是要在全社会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创富精神、复制创新模式、推动中国创造并激励创业家成长,可以说,创业板是国家创业创新的“晴雨表”,是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晴雨表”。现在许多地方都在推动经济增长的新旧动能转换,但衡量其转换的效果如何,关键就在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如何,而创业板上市企业就是一个很好的指标。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深圳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已经是全国的一面旗帜。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创业板对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2019年,深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达37.8%,高新技术企业1.7万余家,深圳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占GDP4.62%,超过以色列和韩国,在国内仅次于北京。而且深圳的研发投入呈现4个“90%”特点,即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发明专利出自于企业。深圳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6年来一直全国第一,商事登记主体去年已达327万个,平均每4个人就有1个商事主体。到今年6月底,深圳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有96家,占创业板企业数量的12%,创业板助推了深圳的创新型城市建设。

  

  周一:今年中央决定启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对深圳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您认为会给深圳金融市场带来什么机遇?

  

  何杰:正如刚才提到的,创业板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集聚作用,但受制于审核制度等因素,服务于创新型企业的功能还是比较弱,十余年下来,上市公司才800余家。而且我们看到,许多新经济企业都跑到海外上市,老百姓未能分享其高速发展的成果和红利;而在中美经贸斗争背景下,美国对中国科技企业的封锁和打压越演越烈,企业在海外上市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所以,我们必须推动注册制改革,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让各方职责归位、各司其职,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弹性,更好地助推创新型企业发展和经济升级转型。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对深圳的经济金融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有利于发挥深交所的核心引擎作用,进一步助力深圳打造为创新资本形成中心。第二,有利于更好发挥创新驱动作用,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创业板的定位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的战略定位以及深圳的科技创新资源禀赋高度契合。尤其是在全球疫情蔓延的背景下,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正在快速崛起,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当其时,必将支持更多的深圳创业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为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插上翅膀”。第三,有利于金融服务业的壮大。带动诸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业集聚发展;同时,创投行业的退出渠道将更加顺畅,深圳作为国内重要的创投中心也将明显受益。第四,有助于深圳金融法治建设及司法水平提升。《先行示范区意见》明确提出深圳要建设为“法治城市示范”,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将加快深圳的法治建设进程。注册制改革后,最高院、广东省高院和深圳中院都将出台系列司法保障制度,这对于深圳金融领域的司法审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都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证券时报记者 卓泳


责任编辑:陈诗霭

金融

科技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