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措施
2021-11-17 09:50:09
文章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近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银保监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围绕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优化金融服务两个关键,从强化信息共享、丰富金融产品、完善工作机制、增强金融承载力和政策协同五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要求各金融机构及科技部门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做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要建立“重点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制度。借助外部企业名单推送机制,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白名单”并督促开展融资对接。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白名单”内符合科创用途的企业贷款均可纳入支持范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白名单”企业差异化金融支持。


  《通知》要求,要推进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新疆科技创新服务网”功能,推动实现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线上申请、线上推荐、线上对接。充分利用科技部门共享信息,借助APP、网上银行等加大科技型企业线上营销力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


  《通知》强调,要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特点,推进供应链金融、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和“科技贷”等业务。扩大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等抵质押物的范围和贷款规模,探索不同种类无形资产的打包组合质押,对科技型企业给予贷款增信。拓展科技型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其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它新型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支持科技保险发展。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大中型银行机构要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在科技资源聚集地区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专属部门,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孵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建立差异化考核激励制度以及科技信贷创新容错纠错或尽职免责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通知》还指出,要强化政策协同能力,继续推动成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推动“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扩大担保规模,提高融资效率。适时组织开展政策评估落实和信息交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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