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在规范中寻求差异化发展
2022-11-25 09:23:35
文章来源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2020年至今,消费金融行业政策接连出台,旨在引导消费金融公司合规展业,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业内人士看来,外部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对于行业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而面临合规压力,消费金融公司更加专注主业,或将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行业竞争加剧,消费金融公司经营出现不同程度分化,各家公司根据自身资源禀赋拓宽展业空间。


  股东背景逐渐多元化


  截至2022年6月末,已有30家消费金融公司开业。2022年9月,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获批筹建,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将增至31家。


  消费金融公司自2010年开始试点,首批只有4家消费金融公司;2014年开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扩至全国;2019年,一些互联网公司开始通过控股或参股的方式,成为消费金融行业的重要参与者;2021年,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及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有限公司3家机构获批开业,消费金融公司牌照数量持续增加。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金融机构部助理总监胡雅梅分析认为,目前,多家银行及互联网巨头将申请消费金融牌照作为重要战略部署,消费金融牌照申请加速。与此同时,监管要求趋严,在等待审批期间,存在发起机构不再符合申请资质而退出的情况。


  围绕消费金融公司的股权交易也在稳定开展。如度小满(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入股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入股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后者受让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


  根据中诚信的统计,从消费金融公司的大股东背景来看,目前以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为主,数量达22家,其中地方性银行背景的有16家,是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参与主体。互联网系消费金融公司共3家,产业系2家,外商独资系、保险系和信托系各1家。


  “截至2022年6月末,从持股比例为10%及以上的股东背景情况来看,30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共有27家为复合股东背景,多为‘银行+产业+科技’模式。如何利用好股东之所长实现长足发展,成为下一阶段的重要课题。”胡雅梅说。


  竞争加剧寻求差异化发展


  近年来,参与消费金融市场的主体呈现多元化态势。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目前参与消费金融的市场主体既有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还有大量的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在行业发展速度趋缓背景下,行业参与主体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


  事实上,与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消费金融行业的竞争者相比,消费金融公司具有一定的差异化优势。《报告》认为主要表现在灵活性、规范性和差异性三方面。相对于银行这类大型金融机构而言,消费金融公司规模小、决策链条短,能更快针对市场变化作出反应,并优化迭代产品;相较于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具有金融经营许可的正规性和金融监管的规范性优势。此外,在消费金融市场,不同的消费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对应不同的细分市场。


  可以看到,消费金融公司通过深化金融科技应用以驱动业务创新从而取得差异化竞争优势。比如,消费金融公司根据数字客户画像、行为画像等对客户进行深入分析,针对不同客群的消费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产品;消费金融公司客群相对下沉,通过科技赋能风险管理,搭建智能风控体系,从贷前审批风险把控、反欺诈、定价额度管理,贷中风险监测到贷后管理智能催收服务等,实现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有效降低金融风险,提升资产质量。


  在弥补资金短板方面,消费金融公司一方面争取股东的资金支持,通过增资和经营利润留存确保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努力在资本市场发行长期金融债券以及金融资产证券化(ABS)。据中诚信统计,截至目前,有18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准开展ABS业务;8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发行金融债。ABS发行方面,截至2022年8月末,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累计发行ABS规模最大,为465.87亿元,存续期余额为10.81亿元;其次为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消费金融”),累计发行ABS规模159.11亿元,存续期余额为31.47亿元;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金融”)及湖北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行规模分别为63.15亿元和44.85亿元。金融债方面,截至2022年8月末,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和马上消费金融累计发行规模分别为155亿元、80亿元和20亿元,存续期余额分别为155亿元、60亿元和5亿元。


  机构分化表现在三个方面


  根据《报告》分析,消费金融机构出现分化,头部机构凭借资源积累和业务能力,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分化则主要表现在三方面:贷款余额差距增大、资产规模分化显著、客户规模分化。


  以资产规模来看,随着消费金融行业进入成熟阶段,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分化程度也较为显著,呈现和贷款余额同步的变化。胡雅梅表示,从公开渠道可获取数据的24家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来看,截至2021年末,仅一家资产规模过千亿元,排名前三的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资产规模分别为1496.98亿元、617.95亿元和610.91亿元,合计约占24家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规模的50%;行业中资产规模最小的仅8.62亿元。


  再从盈利表现看,从公开渠道可获取数据的27家消费金融公司的净利润规模来看,2019年至2021年,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连续三年净利润排名前三;近半数消费金融公司盈利处于较低水平,2021年净利润在1亿元以下的消费金融公司共13家,个体分化明显。有分析认为,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而言,净利润除了受业务规模影响外,资金成本、获客成本和风控能力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头部消费金融公司综合表现相对较好,盈利能力较强。


责任编辑: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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