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明确中国高风险狭义影子银行范围 信托贷款占比超16%居第四
2020-12-07 08:44:22
文章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12月4日,银保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了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发表在《金融监管研究》上的《中国影子银行报告》。

  

  其实,央行在近年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均有提及影子银行,但多为引述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对其的定义与监测数据。此次公布的报告是中国监管部门官方首次对影子银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并就影子银行的定义、判别标准、分类进行了明确。

  

  在《中国影子银行报告》第二部分“中国影子银行的形成与发展”中,课题小组给出了国内影子银行的判别标准,并依据标准将中国影子银行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大类。

  

  广义影子银行规模85万亿

  

  报告中称,广义影子银行是基本符合四项界定标准的金融产品和活动。主要包括:银行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委托贷款、资金信托、信托贷款、银行理财、非股票公募基金、证券业资管、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非股权私募基金、网络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

  

  由于没有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的统计数据,在计算中国影子银行规模时,暂不包括这几类产品。

  

  截至2019年底,中国广义影子银行规模为84.80万亿元,占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的86%,相当于同期银行业总资产的29%。

  

  细分来看,规模前五的依次为:银行理财23.4万亿元;证券业资管18.23万亿元;资金信托17.94万亿元;非股票公募基金13.47万亿元;委托贷款11.44万亿元。

  


  在对上述“资金信托”内涵进行的表述是,资金信托是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按投资者人数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其中近三分之二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由于信托具有“跨界”的独特优势,资金信托具有严重的交叉金融风险。

  

  另外,信托产品设计灵活,普遍具有多层嵌套结构,容易成为投资者加杠杆、以小搏大的工具,风险传染性强,且容易隐藏和放大。

  

  狭义影子银行规模39万亿

  

  在广义影子银行中,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同业理财和投向非标债权及资管的银行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网络借贷P2P贷款和非股权私募基金的影子银行特征更为明显,风险程度更突出,属于高风险的狭义影子银行范畴。

  

  截至2019年末,狭义影子银行规模为39.14万亿元,占广义影子银行的46.2%,较历史峰值下降11.87万亿元。

  

  细分来看,狭义影子银行规模前五的分别为:委托贷款11.44万亿元;部分银行理财11.41万亿元;同业SPV投资(不含公募和私募基金投资)10.82万亿元;信托贷款7.45万亿元;非股权私募基金4万亿元。

  

  在未剔除嵌套部分前,信托贷款规模占全部狭义影子银行规模的比重为16.33%,位居第四。

  


  上述数据均为监管整治影子银行业务历时三年的阶段性成果。自2017年初开始,监管拉开影子银行集中整治大幕。

  

  2019年末的广义影子规模较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历史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影子银行占GDP的比例从2016年底的123%下降至2019年底的86%,降幅达37个百分点。狭义影子规模较2016年底缩减了11.87万亿元。

  

  具体到分类来看,加通道、加杠杆和加嵌套的高风险业务得到重点清理。

  

  同业理财在2017年初曾达到6.8万亿元的历史峰值,2019年末降至8400亿元。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由2016年底的23.05万亿元降至2019年末的15.98万亿元。同期委托贷款和网络借贷P2P贷款分别由13.2万亿元、0.82万亿元降至11.44万亿元和0.49万亿元。

  

  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同业理财、委托贷款和网络借贷P2P贷款分别进一步降至6607亿元、11.22万亿元和0.19万亿元。

  

  同时,监管已将影子银行的风险水平由发散转为收敛,具体表现在三大方面:

  

  一是摸清了风险底数。

  

  初步建立了我国影子银行统计监测体系和认定标准,厘清了影子银行的真实规模和业务分布。通过风险排查、现场检查与监管督查,穿透识别底层资产,基本确认了风险最终承担主体。

  

  二是压降了存量风险,遏制了增量风险。

  

  脱实向虚、层层嵌套的交叉业务显著减少。2020年上半年,信托金融同业通道业务较2017年的历史峰值下降5.3万亿元。同期证券业资管规模下降幅度超过45%,基金子公司通道产品仅2018年一年就减少了1.55万亿元。影子银行集中加杠杆得到压缩,商业银行自营债券逆回购交易杠杆比率由2017年之前的40%以上降至30%以下。

  

  截至2020年上半年,实际运营的网络借贷P2P机构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至29家,目前已完全归零。借贷规模、参与人数连续下降,一些高风险机构被精准拆解。

  

  三是提高了风险抵御能力。

  

  非信贷资产开始计提资本和拨备,计提水平逐年上升。减值准备与资产余额的比例由2017年初的0.62%提升至2019年底的1.93%,与贷款拨备率3.46%的差距不断缩小。影子银行资本占用不足的问题也有所缓解,表内风险加权资产平均密度从2017年初的52.07%上升了4个百分点,2019年末达到56.07%。

  

  课题组在报告中指出,我国影子银行积累时间长,存量风险较大,相当多金融机构仍然存在规模情结,各类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没有被真正打破,“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尚未真正建立,部分高风险影子银行可能借不当创新卷土重来。

  

  但也应看到,影子银行不会消失,将和传统金融体系长期共存,不同类型的影子银行的作用和风险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对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


责任编辑:李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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