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11家信托公司遭处罚 合计罚款超4500万元
2021-05-10 09:48:59
文章来源
中国基金报

  据统计,今年已经有11家信托公司受到监管处罚,其中包括兴业信托、大业信托、浙商金汇信托、渤海信托、四川信托等,合计罚款金额超过4500万元。“今年针对信托行业监管力度明显加强,无论从监管处罚数量还是处罚金额,都远超以往。”华东某信托业人士表示。

  

  据用益信托网不完全统计,2019年共有29家信托公司被罚,处罚金额总计达2700万元。而2020年全年,共计有11家信托公司受罚,处罚金额总计超1800万元。这意味着,2021年前五个月,被监管处罚的信托公司数量已经与2020年全年持平,同时,年内信托公司吃到的“罚单”总金额已经接近2019年、2020年两年罚金总和。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信托行业最大的一张罚单出自四川信托。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问题、违规开展业务等13项违法违规事由,四川信托被罚3490万元,占据了年内信托业罚单的绝对“大头”。另外,近日兴业信托因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违规等问题被连续开出罚单,罚款总额近400万元。

  

  对此,金融监管研究院研究员韦诗竹撰文称,“最近几年,尤其是资管新规发布后,监管对信托业的行政处罚案例明显增多,在处罚力度上也呈加强趋势。这主要与多家信托公司风险逐渐暴露,多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中爆雷等相关。”韦诗竹表示,“较早前监管偏重于对信托业务、信托产品的事前审查,如产品的核准与发行等。近几年的行政处罚案由中,开始呈现出重点聚焦事中和事后审查的趋势。”

  

  用益信托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喻智则表示,今年2月7日召开的2021年度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上,超严监管基调已定。2021年信托业延续严监管主基调,未来信托公司应回归本源,筑牢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深化转型创新。

  

  中信证券在此前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资管新规颁布、实施后,银保监会等机关接连发布与信托业相关的监管文件,补全监管漏洞,细化管理办法,降低信托业风险,规范信托业发展,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发展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在风险治理方面,股权管理与风险资产处置是监管重点。信托业相关监管政策对内部治理、外部监管都提出严格要求,带动融资类信托以及通道业务规模持续压降。随着风险充分暴露、规模持续压降,预计行业整体风险也将逐步从发散进入收敛状态。

  

  报告称,严监管下,信托业料将强化主动管理能力。预计2021年信托业监管环境依然严峻,将面临刚性的转型压力。考虑监管导向与市场需求,预计信托业将持续回归本源,紧紧围绕受托服务功能,强化主动管理能力,达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目的:其一,向投资类信托转型,发展证券投资信托,通过TOF、证券投资、定增、打新、“固收+”等业务重点布局标品资产;其二,发展资产证券化,提高业务价值;其三,扩大高端财富管理业务,加快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作者:王云龙)


责任编辑: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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