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让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成为“一担挑”
2021-05-25 16:01:37
文章来源
中国汽车报网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以下简称“30·60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将能源、交通、汽车三大行业推到了一个关键位置上。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二氧化碳排放国,我国现有能源体系以煤和石油为主体。2019年,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与石油分别占比57.7%与18.9%;当年,我国碳排放98.39亿吨,占全球比重的27.2%。在美欧日等发达地区已在2020年前实现碳达峰,正向零碳目标迈进的时候,尚未完全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碳排放还在攀升的中国,要在10年后实现碳达峰,随后30年内实现碳中和,其难度可想而知。


  去年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了中国实现碳达峰的一系列新举措: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其中,与汽车相关的项目包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增加风光电装机量。也就是说,要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15.9%;装机量的40%左右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30%左右是可再生能源。有专家测算,如要实现“30·60目标”,203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要达到51%,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量要达到17亿千瓦以上,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要从目前的26%提升到35%。


  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大户集中在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交通等行业,这些行业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力。经济的两端,一端是能源、资源的供给,一端是能源、资源的消费。要实现“30·60目标”,需两端共同发力,既要大幅削减化石能源的供给、增加非化石能源的供应,又要大幅削减化石能源的消费、增加非化石能源的使用。削减和增加平衡、供应和消费平衡,才能保证经济正常运转,才能减少碳排放。


  日前,国家能源局表示,到“十四五”末,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2/3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换言之,既要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也要实现高水平的消纳利用。


  这么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增量,哪些行业可以消纳利用呢?


  在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大户中,潜力最大的是汽车行业。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辆。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主要国家千人汽车拥有量数据,2020年,中国以173辆排名第17位;排名第一的美国高达837辆,是中国的近5倍。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汽车保有量还有很大增长空间。


  中国石油消费量约占全球总消费量的15%以上,交通运输占我国石油消费总量的66%。在我国碳排放总量中,汽车排放约占7.5%。要降低对石油的依赖,减少碳排放,道路交通领域就成为关键的一环。


  汽车碳排放包括汽车生产阶段(工业领域)和使用阶段(道路运输领域)的碳排放。电动汽车虽然在使用阶段为零碳排放,但由于我国电能多来源于煤炭,所以从全生命周期角度考察,还不是零排放。因此,电动汽车不仅要弃油用电,还要担当起使用“绿电”的责任。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我国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全部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提出,到2035年,我国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各占50%,其中纯电动汽车占新能源汽车的95%以上。有专家根据以上目标测算,对应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等目标,以纯电动汽车为主体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应该在2030年达到8000万辆,2035年达到1.6亿辆,2040年达到3亿辆。


  毫无疑问,电动汽车将成为消纳非化石能源的绝对主力。如果将“30·60目标”比作一条扁担,那么扁担的一端担的是以风光电为主的非化石能源,另一端担的是以纯电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一根扁担担两头,要实现“30·60目标”,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这对“一担挑”潜力巨大、能力巨大、责任巨大。


责任编辑:吴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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