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更”抉择中的网文作家:观望、彷徨与呐喊
2020-05-09 09:26:35
文章来源
新浪

  “首先第一个,阅文没有解决作品版权的期限问题”,在看完阅文集团恳谈会内容之后,千鸟仍愤愤难平,在她看来,阅文对很多作家诉求没有给出回应。

  五一假期中,阅文集团发布公告,称将在5月6日举办恳谈会,其CEO程武、总裁侯晓楠、总编辑杨晨和主要内容负责人出席,就商业模式、作家生态以及作家合约等外界关注问题展开讨论。6日晚,阅文发布恳谈会内容,针对过去多年来合同中遗留下来的不合理之处,表示“应该也必须修改“。

  自集团高管团队调整以来,阅文风波不断,而这一风波背后,是网文行业的旧疾与整体困境。有网文作家虽未与阅文签约,也一直关注事件发展,担心自己发布作品的平台会受到阅文事件影响。

  网文作家们可能此前并无交集,此刻则成为“命运共同体”。只是对于如何维护权益,意见不一。

  恳谈会后,维权仍有争论

  五一节后首日,阅文举办恳谈会,会上详情未予披露,不过,就之前热议的合同质疑,阅文给出了回应。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在版权归属上,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阅文系通过合同获得运营作者著作财产权的权利;付费阅读要继续巩固并且做大,未来在考虑免费模式时,会有明确的作家收益,阅文在合同里对相关权利的获取都会支付对价;阅文给作家的电子阅读收入分成净收益,如净收益经成本核算后为负,阅文将自负亏损。

  阅文方面同时表示,考虑到作家群体广大,具体到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未来会考虑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选择,对授权权限分级,把著作财产权的授权选择交给作家,作家福利政策包括全勤奖、半年奖等,不会取消。

  虽然恳谈会内容覆盖到多数热点质疑,千鸟认为,很多诉求都没得到回应,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阅文没有解决作品版权的期限问题。在之前引起热议的阅文“新合同”中,对授权期限的描述为:本协议独家授权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为止。据有关规定,也就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我们的作品还是要死后50年才能得到解放,对我们而言还有什么用吗?而且一个网文作家的黄金期也就是10年左右”。千鸟对此不能理解。她从初中开始写作,一直写到现在读大学,对她来说,网文是特别的存在,对阅文,她之前也有不同看法。

  千鸟最初接触网文,是从榕树下开始,而榕树下后来被阅文收购,千鸟就一直在阅文看书。之后写书,是在阅文旗下云起书院,“可以说,在此事之前,我是阅文的忠实粉丝,就是那种有人说它不好,我就想为它辩解的那种”。正是因为对阅文的信任,在与平台签约的时候,千鸟没细看合同。

  网文作家“全知全能猫”指出,此次事件暴露出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很多人以前根本就没看过合同。”事件爆发后,人们开始细细琢磨合同细节,并为之发声。

  千鸟还提到其他几点问题,如合同约定“新作品优先权”,要求作者在协议项下最后一本协议作品完本后的新作品优先授权给阅文集团。“但是你一年内的作品还是要签它的合同,也就是说签了后还是要履行这条合约,就跟套娃一样”。

  “爱潜水的乌贼”是大火作品《诡秘之主》的作者,他也指出了阅文合同中的三点问题,除前文所述的著作权授权期限外,还有两点质疑,在目前阅文方面回应中尚未提及:

  一者,是动漫游戏影视版权转让,如果授权第三方,作者有一半分成,如果阅文自己使用,不会给作者任何费用,而阅文旗下有影视、动漫部门;再者,免费推广和净收益的部分,规定平台权利,却不提义务,“那就是提前且如实向作者披露运营成本,这很容易做文章”。

  断更风波,有人小心观望

  5月1日,便有消息称网文作家们将要发起断更活动,之后,“55断更节”的话题在微博、知乎等各大平台扩散。相关海报提出口号:保护作家权益,拒绝资本裹挟,拿回被资本抢走的著作权。这场活动的主要参与者,被认为是阅文旗下作家,不过与阅文无关的作家也卷入风波之中。

  芍药早先做人力资源工作,利用业务时间从事网文创作已有两年,其作品发布到一家小众平台。去年辞职后,网文创作成为她维持生计的收入来源,但阅文事件的忽然爆发,让她有所警惕。“毕竟他们是领头羊,一举一动都关系到整个网文”。

  最初,阅文事件的核心争论在付费模式与免费模式的选择上。对芍药来说,如果免费模式推广开来,自己的收入将会骤然减少。搞免费阅读,“对中层作者很不友好”。

  芍药指出,底层作家只是拿全勤奖励就完事儿,大神作家可以走影视作品改编,中层作家们原本就是吃订阅。而作家与读者相互依存,读者之所以看正版,是因为版面干净,“要是看着看着,忽然弹出广告,让你阅读广告后可以免费看文,谁还看正版啊?”她调侃,“盗版没有弹窗没有广告,还可以下载,它不香吗?”至于版权问题,芍药并不特别关心,因为大部分平台的协议中,都会要求作者向平台授权。不过,“合同内容中关于版权的期限也是不同的,去世后五十年内这个好像就阅文独一份儿”。

  相对网络中对阅文的声讨,芍药代表了事件中另一种声音:情绪相对克制,更关注事件结果。她曾呼吁大家要理性,之后被“打成水军,说我反串洗白”。

  从身份上,亦凡与千鸟相同,都与阅文签约,从态度上,她与芍药类似,希望事件能够平和处理。“大家选平台还是希望能达到共赢局面”,亦凡表示,“除非我有了更好的平台,不然拿回授权,不让阅文的平台使用,书可能就没人能看到了,更不用说拿什么收益了 。”

  另有阅文旗下起点中文网签约作家表示,搞断更节伤的是作者自己的读者根基,“他们热血上头爽快了,起点的读者却流失了,阅文更有借口推行免费了。”

  网文旧疾,作家如何维权

  二十余年时间,网络文学跨越野蛮生长,逐步规范发展,近年来随影视改编作品火热,绽放异彩。然而即便改编作品火爆,网文本身在大众视线中很少能引起热议。此次阅文事件的忽然爆发,成为了行业变革的一次契机。

  实际上,此次阅文事件中的著作权授权问题,以及免费、付费阅读之争,都牵扯行业未来的发展道路。前者为网文行业旧疾,后者则是近年新兴入局者带来的冲击。

  网文作家华生入行接近十年,其作品也曾获得改编。就此次阅文风波,在他看来,断更活动导致付费读者流失,对所有人都是坏事。据他了解,所谓阅文新合同是在去年9月推出,直到今年4月才全面启用。新浪科技获得一份今年2月的合同,与所谓新合同并不相同,不过对眼下热议的问题,已经有类似的约定。

  华生表示,自己2017年与阅文之间的合同就已经约定授权期限到“死后五十年”,对合同规定,大家实际上都或多或少会有不满,但“有一些的确是需要修改的,也有一些不能太想当然”。华生指出,“ 比如有人希望授权期限只有几年,那其实就没法开发IP了,《庆余年》可是沉淀了10年”。在他看来,单纯发起危机没有任何意义,不过“发声肯定是好事,能改善一些积弊。”

  就此次阅文事件涉及的权益问题,新浪科技向相关法律专家咨询,对方指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是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许可他人行使的,著作权人依照约定或法律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阅文的授权条款本身并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这里产生争议的主要是授权时间的问题”,该专家表示,一般来说,独占性质的许可使用往往是有授权时间限制的,转让则是“一次性买断”,著作财产权的权利人发生变更。阅文合同中虽然描述为“授权”,但授权期限延续到了著作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期满,且为独家,实际就是永久性独家使用的转让性质。这种约定方式在行业中也会经常见到,具体还是要看授权权利的内容、对价、收益方式能否达到一定程度的匹配。

  根据阅文方面表态,5月6日的恳谈会只是第一期,之后还会举办,对合同条款,会结合作家恳谈和调研的意见修改优化,推出新的合同。就此,专家建议,以往已签约作者可与平台协商重新签署合同。

  “双方可以采取签署补充协议,或者终止原协议后按照新版合同签署新合同的方式,变更双方未来的合作模式。如果平台方在推出新版合同的同时,能够给出一套对于已签约作者合约的处理方案,也许可以避免大批量已签约作者的二次维权。”

  此次事件中,“资本”是维权作家们关注的一个热词,华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有顾虑很正常。“大部分作者都有点宅属性,对合同和平台沟通都有一点畏难情绪,但是以后应该可以看到网站在加强沟通上做出更多努力,避免这种事件再次发生”。

  可以明确的是,网文行业需要共赢。如果作家权益得不到保障,平台也好,资本也好,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文中千鸟、芍药、亦凡、华生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璐

网文作家,阅文集团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