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索赔案获法院立案
2020-07-29 08:27:07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由于此前的虚假陈述行为,香溢融通(600830)正在遭到投资者的索赔。最新消息显示,一批香溢融通的受损股民的索赔诉状获法院受理,宁波中院向索赔的投资者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认为投资者诉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2020年6月5日晚间,香溢融通(600830)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 号)。尽管这份公告并未提及违规的具体细节,但根据公司之前公告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是为了给高管加薪。基于此,凡在2016年3月20日至2019年1月11日买入香溢融通并在2019年1月11日晚间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索赔指南”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预征集,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根据公开信息,2015年12月,为提升考核利润和管理层薪酬,时任香溢融通董事、总经理邱樟海决策转让香溢融通子公司持有的资管产品收益权。2015年12月下旬,香溢融通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海瑞京——瑞龙 7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转让给宁波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作),转让价款6000万元。香溢融通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浦银安盛—浦发银行—君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转让给宁波超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宁波九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共计4300万元。然而在转让的背后,香溢融通给了受让方承诺,保障受让方在转让价的基础上有年化12%的收益,达不到就由香溢融通来买单。而实际上,卖出的资产远远不值那个价格。2016年3月,瑞龙7号结算,香溢融通于2016年5月通过虚构融资租赁业务的方式补了3550万元差价给开泰投资。2016年6月,君证1号清算,香溢投资在2017年虚构投资项目,将2606万元转至超宏投资和九牛投资指定的公司。加起来一个亿出头的转让项目,有6100万在几个月后就给受让方退了回去。证监会指出,因瑞龙 7 号和君证 1 号收益权转让附带担保,香溢融通当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但香溢融通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定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48.76%,虚增净利润77580324.37元,占2015年更正前净利润的49.9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6005.77元,占2016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26.54%,虚减净利润29278006.30元,占2016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


责任编辑:左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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