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外资行申请 基金托管办法将迎大修订
2020-05-11 08:16:58
文章来源
中国基金报

  日前证监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支持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今年4月,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的基金托管人资格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接收。基金业内人士表示,基金托管市场将出现新的格局。

  

  基金托管办法四方面修订

  

  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其中支持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最受关注。

  

  根据《托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适当考虑外国银行总行的资产规模和业务经验,明确分行申请条件,进一步完善净资产等准入安排。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一项准入条件是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而目前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基准是400亿元。

  

  此次修订涉及的另外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基金托管人监管安排,建立外国银行总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信息系统跨境部署和数据跨境流动相关要求;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丰富行政监管措施。

  

  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允许申请人在获得核准后再开展人员、系统、场所等方面的筹备工作,优化申请材料及现场检查安排。

  

  三是统一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有关要求一并纳入《托管办法》。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名录(2020年3月),目前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人共有45家机构,其中包括27家商业银行、16家券商、证金公司和中金公司(03908)。

  

  外资机构瞄上托管业务“蛋糕”

  

  从外资机构动作来看,也瞄上基金托管业务这块蛋糕。

  

  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今年4月,共有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3家外资银行申请基金托管人资格材料被证监会接收。而在2018年6月,渣打银行的《商业银行申请基金托管人资格核准》就亮相证监会网站。同年10月,渣打正式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国内首家获批也是目前唯一获批的外资行基金托管人。

  

  一家基金公司市场人士表示,其实托管业务各大机构的服务差不多,银行托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银行的基金代销实力,银行渠道依然是国内基金销售的主流,因此,中资银行的优势非常明显。目前,在基金代销上,外资银行仍无法与中资行相比。

  

  也有一家深圳基金公司市场人士认为,外资银行在托管领域仍有自己的优势。目前资本市场扩大开放,很多基金公司都瞄上海外的机构投资人,这些外资行也有优势,因此,在一些特色的细分领域应该有合作空间的。未来公募基金托管从比拼“基金销售”回归至比拼“综合服务能力”是大势所趋。

  

  不过,从目前公募基金托管格局上看,仍是几家中资商业银行占据市场较大份额。天相投顾数据显示,2019年的托管费,纳入统计的5797只基金共提取了144.32亿元,相比2018年增加4.37%。值得关注的是,托管费依然是大型银行的“领地”,工农中建四大行合计收取托管费75.85亿元,市场占比超过一半,约为52%。

  

  数据显示,工商银行(5.10 +0.00%,诊股)(01398)和建设银行(6.35 +0.63%,诊股)(00939)2019年基金托管费收入双双超过20亿元大关,分别达到28.8亿元、24.88亿元;中国银行(3.46 +0.58%,诊股)(03988)、中信银行(5.15 +0.78%,诊股)(00998)2019年托管费收入达到14.76亿元、13.32亿元。此外,交通银行(5.14 +0.39%,诊股)(03328)、农业银行(3.42 +0.29%,诊股)(01288)的2019年托管费收入也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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