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未央支公司违法遭罚 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2021-03-16 10:00:05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央支公司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陕西银保监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央支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对鲁继宗给予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对李文达给予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陕西保监局于2015年4月27日发布关于鲁继宗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保监许可〔2015〕224号),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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