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看到我按了电梯按钮,他们为何重按
2021-05-10 13: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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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我所创综合征”是一种“知识的诅咒”。

  

  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术语叫“非我所创综合征”,(在数据库中搜寻学术论文时,我发现有600多篇期刊论文提到了非我所创综合征)即自动否定,发自内心地讨厌他人或其他团队所提出的概念和解决方法,由此导致不必要的重复发明创造。

  

  也就是说,“既然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那我们就不予考虑”;或者,“他们能做的任何事情我们也能做,而且能做得更好”——我们不相信他人的解决方案。

  

  下一次,当你在大厅里等电梯去往楼上的办公室或酒店房间时,数数有多少人会去重复按上行的电梯按钮,即使他们看到你早已经按过此按钮依然如此。这就是非我所创综合征。

  

  一份针对非我所创的文献研究发现,非我所创总的来说是一种因为偏见或习惯性态度而产生的倾向,这种倾向源于人们所感受到的压力、精神负担或可能的威胁。非我所创源自我们的快思考,而不是慢思考。显然,拒绝接受某个点子或解决方案,可以有很多合理的原因。事实上,更多的点子应该被拒绝,而不是被接受,因为好点子与坏点子之比就算不到几千分之一,也有几百分之一。很多人熟知著名化学家莱纳斯·鲍林的那句话:“找到好点子的最佳办法就是多想点子。”对点子进行理性的、合理的拒绝是件好事,但好在这种拒绝并不是因为什么非我所创。

  

  当我们在某个方面的专业知识有所积累时,非我所创的问题就变得更明显。知识积累就是逐渐掌握了一种力量……“知识就是力量”。专业知识是所有偏见之母。奇普·希思和丹·希思在《粘住:为什么我们记住了这些,忘掉了那些》一书中称非我所创是一种诅咒,是“知识的诅咒”。思维模式可以阻碍我们从全新或不同的角度去看待挑战,专业知识则更是令我们“雪上加霜”。

  

  心理学家认为范围较窄的深层次知识,也就是专业知识,会让我们拥有一个有限的个人和社会领域。该领域和我们的个人形象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因此,我们认为任何可能打破这个领域的东西,都是对自身地位、权力或职务的潜在威胁。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大家通常是在社会群体或组织的背景下来讨论非我所创的。

  

  沃尔特·艾萨克森在为已故的史蒂夫·乔布斯撰写的传记中指出,很多人都知道苹果公司采用了施乐公司的图形用户界面,这个行为“有时候被称为工业历史上最大的偷窃行为之一”。但在艾萨克森笔下,乔布斯对这种行为引以为豪,并且称:“毕加索曾经说过,‘能工摹其形,巧匠摄其魂’。我们从不以借鉴伟大的创意为耻。”

  

  这就是非我所创综合征的解决方案。但我不想说那是偷窃,我只是想借用宝洁公司的开放式创新项目“联系和发展”。在2000年,宝洁公司新上任的首席执行官A.G.雷富礼宣布公司50%的创新必须来自公司外部,即“他人所创”。推行他人所创战略,也就是提倡保持开放的心态,吸纳、利用和循环使用他人的创意和解决方案。

  

  (摘自《思维病:跳出思维陷阱的七个良方》一书)粟志敏 译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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