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索赔额已超六亿元
2021-03-12 09:02:17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ST中安(600654)3月9日最新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1636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超过6.54亿元。《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在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8日这一时间段,上海金融法院又新增受理137名原告诉公司及共同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新增涉案金额为7769.40万元。


  ST中安遭到索赔一事源于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2019年5月30日,ST中安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中安消技术(ST中安子公司)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但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其评估值严重虚增,并且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ST中安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根据公开信息,原告李淮川、周向东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请诉讼。2020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沪74民初1049号],判决结果如下:ST中安向周向东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155538.88元,向李淮川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72189元;3、被告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对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中最引人注意之处在于,招商证券目前并未遭到证监会处罚,如果该判决最终生效,将成为一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的一大突破。尽管新证券法中淡化了有关虚假陈述索赔需有证监会行政处罚作为前置的要求,但在实践操作中,ST中安索赔案中对招商证券的判决还是首次实践这一立法改变。


  记者注意到,在本批次新增的137件案件中,有94名原告投资者除了对ST中安提起诉讼外,同时也对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发起起诉。


责任编辑:陈雯

ST中安

索赔额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